江西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提出,从今年起逐年提高瓦斯抽采量和利用率,力争到2008年抽采量达2.6亿立方米,利用率达90%。通过瓦斯治理和利用,让瓦斯“可防可治可用”,从而实现煤矿安全标本兼治。
据江西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瓦斯治理和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江西将积极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在地面钻孔抽采煤层气方面,探索和推动应用先进的钻进技术、压裂技术和煤层井下气化技术等;在井下瓦斯抽采方面,重点推广应用先进的保护层开采、掘进工作面迎头预抽等技术;在技术装备方面,推广应用大功率瓦斯泵、大功率钻机、大口径钻孔等技术装备。
江西提出今年全省煤矿瓦斯事故要控制在国家下达给江西的控制指标范围以内,全省瓦斯抽采量确保1.2亿立方米,力争1.5亿立方米,利用率达30%;2007年抽采量达2亿立方米,利用率达60%;到2008年实现利用率90%的目标。
与此同时,对瓦斯利用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省政府安排给省煤炭集团公司的财政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其中每抽采和利用1立方米各奖励0.05元;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上,实行隐患责任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坚持瓦斯浓度超过0.9断电的规定,矿井任何地点、任何原因瓦斯超过3%,矿井相关负责人必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说明原因。
来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