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安监局与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煤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煤矿瓦斯防治和生产秩序规范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煤矿13处,其中生产煤矿8处,建设煤矿5处。检查组事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深入现场逐条检查。宁夏现有4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1处高瓦斯矿井均能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并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达标评价和区域验证。生产煤矿“五证一照”齐全且均在合法有效期限,均能执行煤矿生产公示制度;所检查煤矿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煤矿建设项目能够履行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基本情况建设程序;未发现资源整合技改煤矿与批准的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不符情况。
同时检查组还对煤矿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和煤矿充填开采工作开展等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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