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人与中煤远大签订《定向委托销售协议》;
2. 在指定交收地煤质检验后,委托人在交收地向中煤远大转移货权;
3. 根据实际现货价格,委托人开据 90% 煤炭数量的发票,中煤远大向委托人支付75%总数量的煤款;
4. 以中煤远大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委托人确认合同;
5. 收到电厂/钢厂下游客户确认的煤炭收到数量和检验结果后,计算煤炭总价,支付委托人至90%的煤炭货款;
6. 电厂/钢厂回款后,与委托人结算。
成功案例
合作单位 |
年销售数量 |
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45 万吨 |
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
34 万吨 |
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
36.6 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