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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涨价为改革埋单

2004/5/10 0:00:00       
    去年底,发改委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中小化肥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均在电网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8厘。并且对电解铝、铜、氯碱等高耗能企业一律加收“两分钱”农网还贷基金。这次涨价的目的主要是用来抵消煤价的上涨给电厂的压力,缓解煤电供求的矛盾。
    作为一次能源的煤炭价格直接关系着火电厂的发电成本,长久以来电力用煤中有相当部分是计划电煤。毕竟,电煤行业有着无法替代的生存依赖度,目前全国50%以上的煤炭产量是供应电力行业的。但由于煤炭行业在1993年就放开了,煤价近年来随着市场走势逐年上涨,而刚刚成立的五大发电集团,在电价不能相应上调的前提下,普遍不愿意承担电煤加价增加的成本。这造成了所谓的“煤电顶牛”的局面。由于计划电煤仍然存在,煤炭长期存在着两套价格,一套是电煤价格,一套是其他行业用煤的市场价格。而在电煤方面,又存在着计划内电煤价格和计划外电煤价格两种。相反,电价全部则由国家统一核定。这种长期扭曲的价格管制,使煤炭行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电煤指导价实行了12年,煤炭亏损了八九年,直到前年才依靠国家补贴勉强扭亏为盈。去年,煤炭行业的公司联合起来抵制计划煤,导致两者矛盾的激化。而也有观点同时认为,去年很多地方的拉闸限电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发电企业在无法拿到计划煤的情况下达成默契,以此给有关部门施压拉以提高电价的“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冯飞认为,煤炭与电力这两个存在上下较紧密关联的行业,长期以来政府出面协调价格和供应量,在电煤价格问题上纷争不止,形成了依靠“政府干预”来维系两者脆弱关系的局面,情况严重时政府干预的体系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难度。这两个上下游行业形成的不合理的剪刀差,已成为电煤两个行业间巨大的安全隐患,国家如果不能从整个产业政策的角度考虑重新分配这两个行业的利润,这种僵局将很难打开。
    曾鸣教授分析,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目前用行政办法过渡是权宜之计,电煤纠纷的最终解决还取决于电力改革的进展情况。只有在电价由行政定价变成市场形成价格之后,电煤之间的联动才能真正形成。
    近日从发改委内部传来的消息称,第二次电价上涨将在6月开始实行,在现有的电价基础上每度上涨2分钱。国电公司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这次电价上调的目的与上次不同,这次主要是因为电网改造的债务压力日益凸显,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按照规划,本次上调电价能带来200多亿元的收益,而这个收益将全部用于新兴电网建设及网改债务分担。他分析,厂网分开后,用于电网改造和建设的国有资金不足,负债率提高,造成电网改造和建设严重滞后。这种状况又反过头来要求电价上涨。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电网公司在2004年将面临大面积的亏损压力。作为垄断行业的电网公司怎么会出现亏损那?据有关人士介绍,一方面,为了推进网省之间的电网建设,电网公司需要巨额投入,同时要偿还电网改造几千亿元的债务;另一方面,电价偏低、电费存在巨额拖欠现象。数据显示,2003年国电公司的利润超过40亿元,而电网公司的售电利润仅为800万元。仅占到总利润0.2%的售电收入,还包括大量的电费欠费在内。有人士指出,厂网分开后,电力调度的权威与过去相比在一定程度上打了个折扣,统一调度和协调配合的制度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而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在规划和建设上的脱节,也是对电网经济安全的一个威胁。
    近日,电监会、发改委和国家电网公司针对我国电网比较薄弱的现状,一致提出加大电网建设力度的意见。“这意味着还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国家电网公司的某知情人士说。
    事实上,电力一直是作为一个公用行业存在,承担了实施转移支付对弱势群体补贴的功能。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电价补贴。如在西北地区的农业排灌用电,大概只有3分钱/度,还有现在的居民用电和农村用电也很低。与国外实现明补,以公共福利基金或者以税收的形式来进行转移支付的形式不同。国内现在实行的是暗补。电网公司通过抬高工业用电价,来补民用电价留下的亏空。现在的电力企业基本上是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所以现在国家有两个角色,一方面是公众利益保护者,一方面是投资人。政府的双重角色,让其左右动弹不得,作为公众利益保护者的时候,要解决三农问题等,希望电力价格低一点。但作为投资人的时候,又希望价格高一点,所以电价改革也只能一拖再拖。
    电网的这种亏损实际上是一种政策性亏损,有业内专家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数字:如果把整个电力的从生产到终端销售看作是一份,那么利润空间的75%左右落在了发电环节,电网的利润空间只有20%到25%,而在国际上,这个数字是一半对一半。所以电网和电源的利润分配是严重失调的。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的上网电价,如果按照这个数字来推算,显然是太高了。只有把上网电价要压下去,给电网留下利润空间,然后再组织独立的输电价格,到那时侯,电网就不会再出现大面积亏损了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电力资费结构比较复杂,没有反映出电力供给的成本结构,也不能促进用电方节约用电,甚至出现了非用电高峰时,消费者支付的电价比供电成本高,而高峰时电价又比成本低的局面。这种计划经济时代“一刀切”的电价不能提供有效的刺激。按照经济学的规律,在目前电力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电价也应该合理上涨。不过,曾鸣教授也指出,电价要反映合理成本,适当反映供求关系,但电价绝对不能随行就市,因为电是特殊产品。而且电力生产有个特性就是“产供销瞬间平衡”,一用就要生产,一不用就要停。如果有相当的一些用户都要在某一个时段用电,那么这个时段可以按照市场供求适当提高,也就是高峰期电价。而在高峰期主动避免或者拉网中断用电的可以适当给以优惠,也就是所谓的可中断电价。擅长电力营销领域的曾鸣教授指出,这些都是近期政府应该赶紧出台用于调整负荷需求供求平衡的市场手段,国际上已经证明这是一个能够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好办法。
    由于我国目前的电价不是市场形成的,所以我们不能做目前电价水平高低的判断。作为基础能源的电价上涨势必导致一些其他消费品的成本上涨,从而将成本转移给最终的消费者。在目前的体制下,电价一方面要考虑供求关系和电力企业的成本效益,又由于其基础能源的特性决定了其影响面很大,定价部门只能在涨还是不涨,如果涨,要涨多少之间权衡。这显然已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只有放弃对价格的指导,只保留为维护社会公平而确立的最高限价权利,让市场来决定价格的浮动,才能摆脱越来越力不从心且费力不讨好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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