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GB 3836.1中第21.1和21.3条有关规定进行。 5。6 热剧变试验(第4.6条) 按GB 3836.1中第24.3条要求进行。 6质量评定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质量评定规则包括两类检验,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 6.2 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是用某规格的若干样品进行的一系列完整的检验,应包括本标准鉴定检验规定的所有试 验项目。其目的在于确定该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和制造者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标准要求 的产品。 6.2.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 新产品的技术安全性能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形状、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2.2 鉴定检验的样品可由生产厂在试制的产品中选送。除标准中已作规定外,相关试验项目均应在 单一样品上进行。 |
6.2.3 试验项目、试验顺序,按表4规定
| 6.3 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是以逐批检验为基础,周期性地从产品中抽取样品进行的、用以确定产品生产过程 中能否保证质量持续稳定的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由“逐批检查”和“周期检查”组成。 6.3.1 逐批检查 6.3.1.1 逐批检查中的全检项目为本标准中第4.1条。 6.3.1.2 逐批检查中的抽检项目按GB 2828中一般检查水平Ⅱ,一次抽样方案,抽检应在全检合格的 产品中进行。 6.3.1.3 逐批检查的抽检项目、顺序及其AQL值应按表5中规定进行。 |
| 表5 |
| 序号 | 试验项目 | 技术要求条目 | 试验方法条目 | AQL |
| 1 | 吹制成形后允许缺陷范围 | 4.7 | | |
| 2 | 压制成形后允许缺陷范围 | 4.8 | 5.1 | 4.0 |
| 3 | 拉制成形后允许缺陷范围 | 4.9 | | |
| 4 | 成形后不得存在的缺陷 | 4.10 |
| 6.3.1.4 抽检的检查严格度,抽样方案的检索,样本的抽取,样本的检验,逐批检查合格或不合格的判 断,逐批检查后的处置,应用GB 2828中第4.6、4.8、4.9、4.10、4.1l和4.12条的规定。 6.3.2 周期检查 6.3.2.1 每三年进行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周期检查。 a. 逐批检查结果与上次周期检查有较大差异时; b. 停产二年后再恢复生产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2.2 周期检查按GB 2829中,判别水平I,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 6.3.2.3 周期检查的项目分组,顺序及其RQL值应按表6中的规定进行。 表6 |
| 试验组 | 序号 | 试验项目 | 技术要求条目 | 试验方法条目 | RQL | 样本大小 | 判定数组 (Ac Re) | 类 别 |
| Ⅰ | 1 | 色度测定试验 | 4.3 | 5.3 | 65 | n=3 | l 2 | B |
| 2 | 透光率试验 | 4.4 | 5.4 | |||||
| | 3 | 内应力试验 | 4.2 | 5.2 | | | | |
| Ⅱ | 4 | 冲击试验 | 4.5 | 5.5 | 30 | n=3 | 0 l | A |
| 5 | 热剧变试验 | 4.6 | 5.6 |
| 6.3.2.4 周期检查的样本抽取,样本检查,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检查后的处置,应用GB 2829中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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