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平煤集团拟将其所持有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安公司)的3400万股(占总股本的4.98%)和3000万股(占总股本的4.40%)国有法人股,以截至2004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扣除拟分配给原股东的5.74亿元红利后,在每股净资产2.737元的基础上,分别溢价转让给有意受让这两部分股权的两家企业法人。以此推算,此次转让涉及金额在1.75亿元以上。
据了解,平煤集团为新中国自行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基地,1955年9月建矿,煤炭储量达150亿吨。2004年,平煤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10亿元,成为河南省第一家销售收入超百亿的煤炭企业。
天安公司于1998年3月17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68209.55万元。平煤集团作为主发起人,持有天安公司99.385%的股份,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朝川矿务局(已更名)、平顶山制革厂、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已更名)共同持有天安公司0.615%的国有法人股。
公告称,此次转让部分国有法人股是“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本战略调整”。而早在今年1月13日,平煤集团董事长陈建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为了解决天安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拟溢价转让天安公司股份,以改善其股权结构。
记者注意到,此次转让对受让方除一般要求外,还要求“受让方与煤炭行业有上下游产业链关系”,且“已与平煤集团或天安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而在平煤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名单上,宝钢集团、武钢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华电集团等一些业内巨头均榜上有名。
公告还显示,此次股权转让已经河南省国资委以豫国资产权〔2005〕2号文件批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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