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五一启动

2005/4/15 13:13:59       
        发改委官员称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首先调整工商企业用电;煤价上涨的70%将通过上网电价转移出去,其余由发电企业消化
  在出席日前召开的“2005中国国际煤炭”大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煤电联动政策已经制定完毕,将于5月上旬开始出台。昨日,来自五大电力集团的一燃料公司总经理对本报记者透露,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于5月1日正式启动。
  刘振秋表示在“2005中国国际煤炭大会”上表示,根据煤电联动方案,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此次不会调整,调整对象主要是针对工业用电和一些限制性用电。据悉,首次煤电联动将以去年5月的煤价为基础,上网电价提高后,工商企业的电价费用也会有所提高,平均看,大致是每度电价提高0.0213元人民币。
  发改委近日公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中透露,燃料价格涨落幅度较大时,上网电价在及时反映电力供求关系的前提下,与燃料价格联动。据悉,联动机制允许发电企业将煤价上涨的70%部分通过上网电价转移出去,另30%由电力企业自己消化。
  另据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刚刚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为推动治污工作,山西将实施鼓励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的优惠政策。对于已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并能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可优先上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