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炭管理局日前称,涉及的企业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烟花爆竹企业。
其中矿山企业的收取标准为,小型矿山40万~60万元、中型矿山60万~90万元、大型矿山90万~120万元。其他企业按规模大小交纳5万~60万元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一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这部分风险抵押金将转为救灾抢险资金。”相关煤炭行业管理人士表示。如果是生产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有关部门还将把该单位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强行投入到安全整改或增添防护设备中,确保职工的生产安全。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