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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酿成矿难 河南荥阳检察机关追诉漏犯

2005/4/26 11:02:32       
    4月25日上午,发生在河南省荥阳市的“9·12”兴华煤矿瞒报重大责任事故的最后两名漏网犯齐留喜、高俊峰到案,荥阳市检察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至此,与兴华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关联的12名犯罪嫌疑人经过追诉,其中8名漏网犯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03年9月12日晚,河南省荥阳市兴华煤矿发生了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5名矿工遇难。事发后,矿主王新友(已判
刑)为逃脱法律责任,竟在全矿上下统一口径、隐瞒矿难事实真相,并出资1.9万元指使齐留喜、高俊峰偷偷将遇难者尸体送往外地火化,让两人帮助其毁灭重要证据,以达到欺上瞒下的目的。
    案发后,荥阳市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将王新友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该案漏洞极大,决定成立专案组加大追诉力度。
    经过历时1年多的努力,检察机关共制作各类证据笔录3000余页,在这起矿难事故中依法提起公诉的12名犯罪嫌疑人中,现已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刑两人,以玩忽职守罪判刑3人,以受贿罪判刑8人,其中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的齐留喜、高俊峰今天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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