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商报》报道,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出了《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各产煤区县和煤矿建立和实行带班下井工作制度,各产煤区县煤管局局长每月至少下到矿井去工作1天,分管副局长每月至少下井3天,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3天;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6天;其余国有大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6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12天。
重庆煤监局有关人士称,这是个硬规定,每个月都要进行考核,煤管局局长和副局长下井工作的天数,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记录,每月上报。市经委对煤矿企业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进行考核。该市煤监局和市经委将不定期通过暗访或者是对煤矿工人进行调查,来核实相关领导是否下井、下了几天究竟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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