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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控制焦炭出口

2005/5/17 16:37: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员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煤焦化国际论坛上表示,在取消出口配额限制后,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控制焦炭出口。
    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副司长、助理巡视员侯世国指出,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将于2006年取消焦炭出口配额限制,但这并不意味我国要放松对焦炭出口的控制。
    我国已于去年取消了焦炭的出口退税。从2005年起,我国又相继下调或取消了钢坯、钢材、煤炭、电解铝、铁合金等产品的出口退税。这都说明在出口政策导向上,我国正逐渐改变对资源性、高耗能产品出口的鼓励性政策,而代之以中性或约束性的政策。
    我国焦炭年出口量约为1400万-1500万吨。今年一季度,焦炭出口呈迅速增长的态势。据商务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一季度焦炭出口增长70%,出口值上升约60%。
    侯世国强调,在遵守国际贸易准则的前提下,我国控制和抑制焦炭出口的方向和原则是不会改变的。
    焦炭是钢铁行业的重要生产原料,近年来我国钢铁消费与生产快速增长,强有力地拉动了焦炭需求。2004年,我国焦炭产量达到2.09亿吨,占世界产量的一半以上;贸易量则占世界焦炭贸易量约60%。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祖贵指出,出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需求,我国近几年要求减少焦炭出口的呼声日益高涨,引起了国际焦炭进口国家、地区及企业的强烈反应。
    华祖贵建议,我国应在当前生产规模下,以负责任的态度与国际企业达成共识,逐渐减少焦炭出口。他同时表示,在取消焦炭出口配额限制后,我国主管煤炭出口的部门将会制订出可行的、被国际认可的政策,帮助国际焦炭价格维持合理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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