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煤炭企业老总每月必须下井3次

2005/5/23 9:26:21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省安监局、煤监局《制定煤炭企业领导干部下井管理规定》,要求我省煤炭企业领导每月必须下井3次以上。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此消息。  

    《规定》要求,各集团公司、矿务局正职领导每月下井次数至少3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方面的副职领导4次;副总工程师5次;省监狱管理局分管领导3次。  

    领导干部因出差、培训学习等原因未完成规定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为便于群众监督,每月要对领导干部下井情况进行公布。(编辑:草儿)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