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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启动煤炭矿山企业百万职工培训工程

2005/6/6 8:46:30       
    日前,从省劳动保障厅传来消息:从7月1日起,山西省将全面启动煤炭矿山企业百万职工培训工程。今后,煤炭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据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培训工程将在全省煤炭矿山企业分期分批分工种地以全脱产、半脱产、业余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中,新从业人员(包括外来劳动力)必须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经过培训后,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就业。对于从事技术工种的学徒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目前在岗的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职工,要全面组织培训,使他们达到上岗标准,并逐步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具备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条件的,通过培训鉴定可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工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分4个单元阶段进行,每6个月为一个单元阶段,每个阶段必须完成本单位职工总数25%的培训任务。

    此外,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的认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培训条件进行。现有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备培训能力的,经省劳动保障厅认可后方可承担培训任务。本企业没有培训机构或不具备定点培训机构的,应本着就近就地原则组织职工到定点机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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