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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许可证申办时限将至 近四成煤矿无动于衷

2005/7/6 8:05:11       
   7月13日是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的截止时间,但目前全国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矿井只占应发证矿井的72%。
    记者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到7月13日,未申办、未被受理或经审核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责令停产整顿,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或收回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处罚。
    进入6月份以来,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动深入煤矿企业开展服务,指导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申请办证。目前,全国已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657个、生产能力达到12.1亿吨,占应发证矿井个数的26%、生产能力的58%。85%的原国有重点煤矿、46%的国有地方煤矿、23%的乡镇煤矿拿到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表示,从实际审核的情况看,乡镇煤矿已申请办证的矿井中,有相当一部分达不到颁证的标准,下一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证和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继续督促煤炭企业按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确保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颁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要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吊销其他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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