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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整治又掀"风暴"

2005/7/13 16:32:3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对“五整顿、四关闭”矿井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介绍,全国范围内的联合执法行动将在8月份全面展开,而且此次行动,在原来五部委的基础上,由于司法部、财政部等部委的主动“参战”,有可能最终形成10个部委的联合大行动。在此之前,我省将于本月中旬先期开展一次联合“严打”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将对以下五类矿井立即实施停产整顿: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越权核准的矿井;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四类矿井依法予以关闭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以往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
    对已确定为关闭取缔矿井但已取得相关证照的,相关部门此次将吊销有关证照,地方政府也将立即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同时遣送煤矿所有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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