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矿务局针对煤矿外包工程队伍流动性强、管理相对薄弱的实际,强化落实7条措施,加强煤矿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消除不安全因素,促进了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一是严把入口,严格准入制度。该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承包煤矿工程施工安全监察暂行办法》规定,对所有外包施工队的资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凡是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证和发证的承包队
伍,一律不准使用,杜绝了无证、违规和不具备安全施工基本条件的承包队施工工程。
  二是严格外包施工人员的招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承包施工单位在招聘施工人员时,必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定,与施工人员签定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定用工劳务协议,必须经矿务局工资处审查备案,并由公证部门公证,保证签定劳务协议的合法性。在招用施工人员时,严格程序,对施工人员严格进行身份证、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认定和鉴定,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坚决杜绝粗招滥用施工人员的现象,确保了施工人员的素质。
  三是加强和规范外包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承包施工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承包工程施工统一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对承包施工队的生产作业计划编排、生产技术基础工作、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现场安全、工程质量、设备仪器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等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一律填写安全隐患登记表,按照“三定”原则,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承包施工队都要进行岗前全员培训考试,凡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特殊工种一律经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点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承包施工队还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
  五是加强外包施工队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由发包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技术作业规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并结合现场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同时对各种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地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程操作,违反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坚决令其停止作业并予以处罚。
  六是规范煤矿工程外包施工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矿务局对各单位外包施工工程实行审批制度,各单位需要外包施工的工程(包括局内部单位之间承包工程),必须向矿务局提出申请报告,经矿务局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招标承包,未经局审查批准,擅自外包施工的,从严追究发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是加强煤矿承包工程的安全执法监察。矿务局结合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承包工程安全施工的执法监察力度,对承包单位的持证情况、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签定和覆行以及承发包双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控制、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