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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部委联手酝酿财税政策助推煤炭转产

2005/7/28 13:57:36       
    备受业界关注的煤炭工业转产发展基金制度呼之欲出;企业环保基金将加大力度;国家将拿出部分资金补贴老企业转型……为帮助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一系列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年内有可能出台。

  山西调研成熟可持续发展策略初定

  7月2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在全国煤炭工作座谈会上说,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保障部、环保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山西省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从体制、资源、安全、环境、转产发展等5个方面,以山西省大同市、阳泉市作为试点单位,研究探索了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目前,试点工作已完成现场调查、专题研究和政策论证,形成了《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意见(初稿)》(下称《意见》),待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将上报国务院审定。下一步,该《意见》在大同市、阳泉市及山西全省试点后,将逐步在晋陕蒙和全国推广。

  “《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调整煤炭行业财税政策。”昨天,山西省内一位参与了此次调研的煤炭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系列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将紧跟而至。煤炭工业转产基金制度将首次在我国诞生;环境资源补偿费用,即环保基金力度将加大,国家此次下定决心,新老问题一起解决;15元/吨的安全生产基金提留制度保留。另外,国家还将实行财政转移政策,即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或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该专家表示,既然《意见》初稿已经出来,那就证明“七部委基本上达成共识,利益和责任应该划分得比较明确了”,比如对采矿权、探矿权的拍卖等等。

  据介绍,此次试点工作从去年年底就已经开始,国家发改委牵头组建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及试点工作小组”,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任组长,能源局副局长吴吟等均有参加。今年6月,《意见》初稿最终成形。

  煤炭转产基金制度

  对于煤炭转产基金制度,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曾讨论过按20元/吨的标准计提,但不确定最后是否被本次《意见》采用。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介绍,煤炭企业完全成本必须准确反映它的资源成本、生产成本、环境成本、退出和发展成本。同时,所有煤矿都会因为资源枯竭而关闭退出,煤矿关闭前,企业需要大量资金用于转产和人员安置。本来这部分费用应在企业办矿前预留资金和办矿后的利润积累中产生,但是以前计划经济时代这些费用根本不可能在成本中预先计提,于是国家不得不动用大量财力对资源枯竭和扭亏无望的原国有重点煤矿进行政策性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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