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安徽省适当调整电煤价格保障电煤稳定供应

2005/8/4 8:46:10       
    安徽市场报8月4日讯 为逐步理顺煤电价格,保障电煤正常稳定供应,进而确保我省电力顺利实现迎峰度夏,日前,省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我省电煤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以稳定电煤价格,逐步解决电煤价格上涨造成发电企业成本增支问题。

  这次电煤价格调整,涉及到供给省内的非重点合同电煤(含热电联产机组用煤)和省内新投产发电机组用煤。通知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凡供给省内的非重点合同电煤(含热电联产机组用煤)价格,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即不高于399.6元/吨,由煤电企业双方协调确定;省内新投产的发电机组用煤价格,以煤炭企业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电煤重点合同和非重点合同的加权平均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即不高于367元/吨,由煤电企业双方协调确定。供给省内的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不变,仍按288.88元/吨的价格执行。

  据省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严格执行电煤价格调控措施的文件精神、由省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测算工作、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出台的,既充分体现了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又结合了本省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我省煤电双方的合作,有利于保障全省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