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安徽建煤田不顾防震 罚10万

2004/9/23 0:00:00       
    皖北某大型煤矿公司在新建煤田时,不但拒绝接受地震部门对其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在接到“防震减灾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月后也拒不执行。日前,当地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交纳罚款10万元同时立即改正行为。否则将强制执行。这是我省首例对大中型工矿企业,违反抗震设防要求法律规定作出的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大型煤矿公司数月前开始在濉溪县地区进行新煤田的 开凿建设,而按抗震设防的有关规定,对此类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否则可能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以及煤田建设安全。为此,濉溪县地震局当即要求该煤矿公司接受地震安全性评价,被拒绝后发出“防震减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煤矿公司却一直对相关工作拒不配合,而新建工程却仍在建设中。在超过行政复议期以及行政诉讼有效期后,濉溪县地震局依法向濉溪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9月21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该煤矿公司自收到通知书7日内交纳10万元罚款以及进行改正,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
    据省抗震设防方面的专家介绍,“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把好工程建设选址的最后一道关,只有在对当地地质构造等情况了解后,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对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进一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