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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查出一批“税耗子”46家煤炭企业被查处

2005/8/12 9:40:28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报报道:昨日,郑州市国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从今年5月底到7月底郑州市国税部门对新密、登封、巩义、荥阳等主要产煤区煤炭领域税收违法专项检查结果,在已检查煤矿46户中,被查处并已追补入库的税款高达2699万元,再加上146万元的滞纳金,合计为2845万元。

  据介绍,我国煤炭领域实纳税款只是应收税款的一半左右,因此,根据河南省国税局的部署,郑州市国税局从5月24日起对煤炭领域税收违法开展专项检查活动,100多名国税人员,分别奔赴新密、登封、巩义、荥阳等主要产煤区,集中打击煤炭领域税收违法行为。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煤炭企业税收违法的特点表现为:现金交易不开票,不入账;不如实申报,申报产量低于实际产量或账簿记录;预收货款,货物发出不记账,隐瞒收入,以实现偷税目的。此外,有的煤矿不按确定的核算申报期申报销售收入,从而少缴税款,有的长期拖欠税款等。

  据郑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8月11日起到本月底,郑州市国税局要求全市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工作,自查是否存在隐瞒或滞后缴税情况,是否存在“以物易物”、“以物抵债”行为,是否存在交销量不实,现金销售取得收入不记账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等行为。煤炭行业应及时将自查结果向税务部门报告,凡主动申报的,从轻处理,对自查不认真或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市国税局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从而净化我市煤炭行业税收秩序。(殷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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