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日前,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署的安全生产措施将对停产整顿煤矿动真格的。
从近日陕西省安监局公布的2005年1月至7月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数字看,陕西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虽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和煤矿事故4起、死亡61人,同比有所增加。
陕西省安监局要求,今后,凡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包括那些基础很差、整顿无望的煤矿,必须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其中针对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
陕西省安监局强调,凡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情况规定出不同的整顿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逾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对已经受理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煤矿,要按期审核,不合格的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加强监督,建立年审制度。
另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对停产整顿的矿井,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对确定关闭的矿井,当地政府要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依法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顶风违法生产的矿井,要坚决查处。
来源:华商报 作者:刘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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