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17时30分左右,吉林省舒兰矿务局五井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152名矿工,136名矿工已经脱险,16名矿工下落不明,事故正在抢救中。经初步调查,透水是由地面联合泡水体通过小井灌入井下所致。
今年以来,吉林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81起、死亡128人,同比增加5起、18人,分别上升6.6%和16.4%;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死亡49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17人,事故起数减少16.6%、死亡人数上升53.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0日,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出传真电文对舒兰矿务局五井“8.19”透水事故进行了通报,提出五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站在“三个代表”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排查各类隐患活动,重点排查矿井采空区积水、富水含水层水、河流、塌陷区、水塘等水患对矿井的威胁及矿井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隐患的矿井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允许生产。
三、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受水患威胁和水文地质资料不清的矿井逐个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重点矿井要派专人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四、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要在二季度防治水专项监察的基础上,立即对辖区受水害威胁的矿井进行一次重点跟踪监察,监督、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进行排查和整改。对拒不排查、带隐患进行生产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坚决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对该停不停、监管监察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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