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八月二十三日电(梁波)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针对近期接连发生煤矿重大事故现状,日前出台煤炭安全生产新举措,并发布公告,一千九百二十九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井)停产整顿。
这一千九百二十九座停产整顿煤矿由国土资源、工商、煤炭等部门暂扣有关证照,经整治达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并由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整治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治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将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吊销有关证照予以关闭。
对已批准的乡镇煤矿,只要发现一个县(区)有三个矿井达不到验收标准,全县(区)已批准复产的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收回所有的证件,重新组织验收。凡发生死亡一至三人事故矿井(包括国有矿井),一律收回证件,责令其停产整顿,重新组织验收。
此次新举措还首次将劳动用工管理纳入煤矿整顿验收工作,要求停产整顿煤矿复产时必须过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就业前准入培训和参加工伤保险四项指标,只要有一项不能达到百分之百,就不能通过劳动用工验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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