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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煤炭供热串案"绊倒6个国家干部

2005/8/24 16:12:03       

    原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被指控收受个体煤商黑钱———
    42岁的原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贾某为煤商与供热企业牵线搭桥,收受20万贿赂。记者昨天获悉,主动投案的贾某已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朝阳法院。贾某也是北京“煤炭供热串案”中涉及的第六个国家干部。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某于2000年,利用其担任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条件,通过他人为李某介绍“北京北辰热力厂”、“北京望京蓝天供热中心”等用煤客户。2002年2月,被告人贾某收受李某好处费人民币20万元,后将受贿款在本区黄港乡黄港村为个人建房使用。被告人贾某于2005年4月21日投案自首。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贾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任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职务的影响,通过他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去年个体煤商李某在延庆因一宗偷税案落网,牵出包括原望京蓝天供热中心经理赵奎宇、原北辰热力厂副厂长李小襄、原北京北辰供热厂供销科副科长杨华芳和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主任科员张万明以及原北京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办公室主任孙继永在内的5名国家干部受贿串案。

    来源:新华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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