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煤炭生产许可监管体系,积极修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审查许可行为,对煤炭生产许可的范围、权限、条件、标准等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这是在9月15日于长春召开的全国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工作会议上近百名代表达成的共识。
  近年来,随着各级煤炭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及行业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各地煤炭行业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呈现多样化趋势。在加强煤炭生
产许可监管领域,各地区有关机构都在积极探索新模式,推进依法行政。
  在与会代表的广泛交流中,记者了解到各地的创新做法在拓宽监管领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河南创办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实施集中审批的开放式做法正在全行业普及推广;山东实行一次告知制、首问制、AB角制度,对煤炭生产许可的范围、权限、依据全面公开,深受各方好评;山西全面出台适应自身实际的《煤炭管理条例》;重庆则对生产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程序、时限等提出行之有效的对应举措。
  源头监管的积极实行使得行业管理职能得以加强。据了解,贵州以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为主要手段,结合规划、基建施工,大力推广壁式开采、金属支护、瓦斯监测监控技术;山东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作为生产许可证年检的重要依据,确保真实可靠;河南将监察执法同资源整合有机结合,“大矿出钱、小矿出力”,促进了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正是煤炭生产许可执法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使前些年那种生产秩序严重混乱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特别是在当前煤炭供应趋紧、煤价上扬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矿点无序扩张和非法开采现象。但与此同时,个别地区监管弱化、无证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同样不能忽视。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在给大会发来的信中也强调,要坚持市场准入,调控总量,严格监管,依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依法追究责任。在强化煤炭生产许可执法职能的具体举措这方面,与会代表集中探讨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依据新颁布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及当前的行业形势修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确保其法律依据。二是抓紧建立通过年检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的正常机制,解决长期以来煤矿超能力生产所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据悉,10月,国家发改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省级行政区划间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检查活动,督促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
  此次大会历时两天。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伊敏煤电公司等95位分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