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快运费按该批货物运费的30%核收;使用铁路罐车装运货物时,每车核收使用费110元;使用标重150t及以下长大货物车D型)装运货物,按车辆标重每吨核收使用费2.20元。
出口货物按发站承运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进口货物按进口国境站在运单上加盖日期戳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进出口货物的运价里程,包括国境站至国境线间的里程。进口整车货物按接运车辆标重计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的,按货物重量计费;出口整车货物在国境站过秤发现超载(即超过国际联运允许的增载5%)时,对卸下超载部分货物,从发站至国境站的里程,按整车运价率核收运费、卸车费和暂存费,并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加收上述运费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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