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取缔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近日,全省工商系统迅速展开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要求,对无照经营非法煤矿,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抄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实施关闭取缔;对证照不全(含证照过期失效)的违法煤矿,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处罚决定抄告同级相关部门;对当地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指令关闭取缔的煤矿,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同时上报省工商局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当地工商局收缴营业执照;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依法下达停产整顿监察指令的煤矿,当地工商局要及时依法暂扣营业执照,督促完成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还发营业执照。行动还要求,全省工商机关切实加强企业属地监管,建立和落实打击非法煤矿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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