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煤监局透露,凡是非法开采、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违法违规生产造成事故的煤矿,要吊销其煤矿负责人的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并在五年内不许从事煤矿管理工作。对停产整顿矿井擅自恢复生产、明停暗采、日停夜开的,一经查实,将坚决没收非法所得,并按非法、违法所得的1-5倍处以罚款。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童江华 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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