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9月8日电(记者王炤坤、王昭)山西省中阳县“9·6”特大煤矿瓦斯事故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山西省的高度重视。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8日下午表示,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监管,无视矿工生命,顶风作案”的中阳县枝柯镇煤矿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惩。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5、10、11条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责成吕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枝柯镇煤矿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处以非法所得5倍的罚款,对该矿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实施关闭;根据国务院令第446号第10、11条规定,吕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矿主张恩贵罚款15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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