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价规)是铁路收取货物运输费用、杂费、违约金等有关数额和规定的总称,是计算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的《价规》包括以下四部分基本内容:
1、计算货物运费和杂费的规定。它包括计算运费的基本条件,整车、零担、集装箱及特殊条件项目和费率等。具体内容请见条目“货物运费”和“货物运输杂费”。
2、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和代码表。《价规》不仅要有关于计费办法的明确规定,而且对每一种可能承运的货物都要订出确定的运价。但由于经由铁路运输的货物品类庞杂,要使每种货物的运价都在运价表中得到反映,是相当因难的。为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按货物的名称、性质和运输条件加以分类,编排《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确定每一种货物采用不同运输形式的运价号。
3、货物运价率。该表中规定了货物各里程区段单位计费重量的运价率。
运价号是同货物品名相对应的,但不有每个货物品名都需要确定一个运价号,而是根据货物运输成本的差异程度和运价政策分成若干运价类别,建立运价号。对大宗的确良、主要的货物分别设立运价号,而其它货物则参照并入查应的运价号。
基价率亦称基价或运价基础,是起码量程的每吨公里运价率。它反映了各运价号各主要货物运价水平的差异,是制定距离别运价的基础。递减运价率是为了制定距离别差别运价而设置的,通过高低不等的递减运价率,形成各区段运价水平的水同弟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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