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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成大祸出钱250多万元企图“私了”

2005/9/21 9:00:28       

  新华社西安9月20日电 (记者陈钢、丁海涛)20日下午,陕西黄陵县“9·15”矿难事故煤矿矿长贺明山等5名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陕西省黄陵县七丰沟西煤矿9月15日凌晨发生一起煤矿事故,矿主蓄意隐瞒不报并私自处置,有关部门19日确认这起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

  黄陵县公安局局长张文光介绍,公安部门19日22时正式介入这起事故的司法调查,经过17个小时艰苦奋战,初步查清了在“9·15”瓦斯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犯罪事实,决定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七丰沟西煤矿矿长贺明山、生产副矿长张发元、安全副矿长宗明军、瓦斯员陈建龙、安检员王永杰5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新华社陕西黄陵9月20日电 (记者陈钢、丁海涛)记者20日在陕西黄陵县“9·15”矿难事故现场了解到,发生瓦斯事故的七丰沟西煤矿原本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矿方已给遇难矿工家属支付总共254.5万元企图“私了”。

  据在事故现场调查的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煤监部门曾3次检查七丰沟西煤矿安全生产情况,3次指出该矿通风系统存在问题,2次提出煤矿巷道掘进头通风系统不到位。另外,由于这个煤矿存在井下主排水泵单回路供电等重大安全隐患,已于8月30日被列为全省停产整顿矿井之一,但没有按要求停产整顿。

  据黄陵县副县长姜文华介绍,根据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初步核实,此次事故共造成12名矿工遇难,其中陕西籍8人,四川籍2人,湖北籍1人,重庆籍1人,已全部运回原籍安葬,矿方已支付赔偿款2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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