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0日22时47分,位于河南新密市平陌镇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该特大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4被告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贾江华、景永振、彭向军、付相庄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4年、3年。宣判后,4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来源:扬子晚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