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近期我国水路煤炭的运输情况关注

2004/9/9 0:00:00       
    一、水路煤炭运输完成情况8月1-27日北方九港及长江四港煤炭发运完成2514.9万吨,同比增长10.2%;其中,外贸出口完成595.9万吨,同比减少26.7%;内贸完成1919万吨,同比增长29.7%。自年初累计发运煤炭22025.6万吨,同比增长17.6%;其中外贸出口完成5877.9万吨,同比减少6.8%;内贸完成16147.7万吨,同比增长30%,8月27日煤炭港存907.9万吨,同比减少9 .8%。
    二、公水联运抢运电煤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我国电煤紧张的局面,交通部党组果断决策,组织公水联运抢运电煤。公水联运抢运电煤工作得到了有关各方的积极支持,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路水路电煤联运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同志认真负责,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机制进行组织实施,公路、水路煤炭运量明显增加,发挥了公路、水路运输的应急保障作用和综合运输体系的联动效应,为缓解电煤运输和供应的紧张状况作出了较大贡献。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天津、京唐两港7月28日至8月27日汽运煤炭到港量275万吨,日均到港8.9万吨,比实施公水联运前日均煤炭到港量7.1万吨增加1.8万吨,增幅达25.4%。
    2004年8月17日,部公路水路电煤联运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了公路水路电煤联运的有关工作。会议决定,由于原定公水电煤联运组织方案实施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27日,为期一个月,所以从8月27日后,停止使用《迎峰度夏抢运电煤》标志牌,公水电煤联运工作转入常态。我部8月24日发出明电《关于继续做好电煤运输工作的通知》,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