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范围分级及其命名。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用煤和民用煤。
煤炭发热量分级
煤炭发热量按下表进行分级:
|
序号 |
级别名称 |
代号 |
发热量(Qnet,ar)范围,MJ/kg |
|
1 |
低热值煤 |
LQ |
8.50~12.50 |
|
2 |
中低热值煤 |
MLQ |
12.51~17.00 |
|
3 |
中热值煤 |
MQ |
17.01~21.00 |
|
4 |
中高热值煤 |
MHQ |
21.01~24.00 |
|
5 |
高热值煤 |
HQ |
24.01~27.00 |
|
6 |
特高热值煤 |
SHQ |
>27.00 |
|
注:煤田地质勘探系统在按发热量分级时,可采用全水分(Mt)进行计算。 | |||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