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山东省月吨煤提取8.5元 用于煤矿简单再生产

2004/9/3 0:00:00       
    从现在开始,我省煤炭生产企业要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吨煤8.5元提取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这是本报记者今天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的。
    山东煤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提取煤矿维简费是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管理,完善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机制。煤矿维简费由煤炭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煤矿维简费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 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挪用企业提取的维简费。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