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矿区沉陷与土地复垦

2005/10/25 14:08: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国外矿区土地保护的基本状况和土地复原的进展情况,并针对我国目前矿区土地的破坏状况和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措施,提出了几种切实可行的土地复垦模式。
关键词 矿区沉陷 土地破坏 土地复垦 措施

  当今世界,资源、环境、灾害与人口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四大难题。合理开发应用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防止环境的破坏,保持矿区内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对我国这样一个煤炭大国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我们要接受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杜绝先破坏、后治理的行为。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必须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维持新的平衡,并使之作为衡量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的客观标准之一。解决目前出现的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是当今我国的重要任务。

1 国外土地保护的基本状况
  为了保护土地,世界各国纷纷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力求控制土地管理,保护资源,在破坏地区整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美国1969年就制定了与环保有关的政策法令,1977年美国各州开始土地复垦的管辖工作,并制定了“露天开采和复地法”,形成了对煤矿复地的完整规程,规定了最低的复田实施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恢复到原来的等高线、表土的剥离和归还原位、与采前条件相比的植物栽培状况和防止有害水文影响等、企业主必须对播种后5年见成效的重新植被负责。法国1963年的“区域规划法”就明文规定矸石处理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确定矸石山的位置,提出综合处理废矸的意见,实施审定了地形规划和种植方案,为土地复原有计划的综合处理创造了条件。英国从1944年“城乡规划法”实施起,地方政府有权要求恢复荒芜的土地,1951年“矿物开采法”规定提供一笔资金用于因采用地面剥离开采法而造成的荒地复原工作,通过方便的拨款满足土地复原的高成本需要。

2 国外土地复原的进展
  所有土地复原的要求和方法与土地破坏的特征、气候、环境的状况、经济条件和社会要求有关。在土地肥沃、靠近居民区的地区,对复原的要求是达到可耕田的要求,贫瘠地区、空气污染要求采取措施的工业区,则常常建设成林区,有的复原地利用塌陷区建造水库、水上乐园和休养区。
  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中,对采煤造成的土地破坏的复原要求严格地建立在土质科学分析、改良土壤要求的实验测定、详细的种植和播种状况的基础上。当前,从科学上和技术上都能成功地处理大面积的复地。在欧洲,莱茵褐煤产区由于开采而成为最大的环境破坏者,资源量约为55×109t,在100多万居民和居民密度为413户/km2的地区已开采的面积175km2,约有116km2已经复地,有23700户重新定居在55处山谷上的住宅区。英国习惯于剥离采煤法,目前使用剥离开采的地区不仅规划了当今正在开采的一些地区要复地,而且还包括处理已采出的矸石。他们注意物归原状,土壤归还原地之后,还需要恢复可耕的土壤结构,为恢复土壤堆放过程中脱氮造成的损失,通常追加大量高氮肥料。英国复地后的地区农作物普遍获得了高产,种植的树木也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在美国,习惯于大量使用分区和等高线剥离法采煤。估计有80%的被破坏土地能恢复,其中有25%恢复为可耕地。他们复地的具体特征是提高水的利用率。一部分整平,一部分则通过筑成“沟脊”状的地表地形来降低有毒物质的毒性作用。

3 我国塌陷区的破坏状况
  据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当前煤炭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严重失衡,污染日益严重,矿区的环境容量逐渐缩小。全国煤炭开采塌陷土地约40万公顷,每年增加约2万公顷,占全国每年20万公顷被破坏土地的1/10,复垦率仅占22%。全国大小矸石山矸石堆积量近30亿t,每年增加1.5—2.0亿t,矸石山占地已超过7万亩。据统计,煤矸石的产生量约为原煤产量的20%。煤矿每年排出矿井水约22亿t,洗煤厂和其它工业废水近6000万t。燃煤引起的煤烟型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类型,大气中SO2的90%、NOX的70%、烟尘的70%均来源于煤炭燃烧,酸雨在许多地区频繁出现,对农田的危害已达530万亩。
  以徐州矿务集团公司为例,该公司位于黄淮海平原东部,地势平坦,地表潜水位高,村庄密集,公路、铁路、水系纵横交错。据统计,仅建筑物下压煤达4.9亿t,占该公司可采储量的50%以上。开采后地表沉陷,使上覆地面成为大面积的水体,个别矿井的工业广场成为水中孤岛,矿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破坏耕地11.3万亩。又如肥城矿区煤田面积14.7万亩,截止1997年底,采煤塌陷破坏耕地已达6.6万亩,破坏形式仍以沼泽地、大面积水体为主。
  对于因采矿造成的土地破坏的治理、复原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程,是一个综合学科的课题,包括了地形改造,生产能力的恢复,生态的完整性,经济和美学价值等问题。

4 我国土地复垦存在的问题
4.1 土地复垦组织领导不健全
  《土地复垦规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的土地复垦工作”。但由于土地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广、覆盖面大、事务性工作多,在人员配备上兼职较多,所以管理的力度不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加上土地复垦无考核指标,管理人员无压力,形成了严重的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形式有人管,实际无人问津。
4.2 复垦资金难以解决
  土地复垦需要重金支持,《土地复垦规定》指出:“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根据规定,矿区是直接的破坏者,应该由矿区负责复垦,但根据现在的财务制度规定,矿区没有这项成本开支的规定,更没有资金来源。复垦资金应从耕地占用税中划拨,但税都交给了地方政府。据规定谁复垦谁受益,但我国的现行制度已规定,土地都在农民手中。农民没有复垦资金,矿区没有复垦权力,所以这是很难操作的。
  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耕地占用税的收入“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取之于土,用之于土”,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以肥城矿区为例,采出原煤1亿多t,塌陷土地6万亩,赔偿塌陷资金3亿多元,耕地占用税近1亿元,复垦资金却一直没有明确的数字。所以,资金不落实,土地复垦就是一句空话。
4.3 复垦工作缓慢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各行各业、各企业单位围绕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加强了自身的大发展。由于我们法律的不健全,综合性管理的不到位,导致了当前在复垦方面的落后。走遍矿区可见,在大量的塌陷区内,只有少量的修复道路、人工池塘、矿区自需的游乐场所、建设用地。真正的复田造地为数极少。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开采40年以来,塌陷耕地6万多亩,共复垦2千多亩,总投资2000余万元,复垦地占塌陷地的1/30。由此可见,复垦任务非常艰巨。

5 矿区沉陷应采取的措施
  纵观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出,随着科学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及其带来的各种问题的不断积累,人类对于人与自然保护的关系和自身社会经济行为的认识水平也提高了。人们发现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并不能带来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的自动解决,相反还会引发社会和环境问题的恶化。资源的消费与废弃物的排放超出了地球的再生能力和自我净化能力,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已经影响到自己的生存。因此,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经济成为各国的战略问题。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八亿多农民以土地为生。我国土地资源贫乏,人均耕地不足1.19亩。象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已破坏耕地11.3万亩,肥城矿业集团公司破坏耕地6.6万亩。触目惊心的数字说明研究、治理、复垦塌陷区域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这个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过多次研究认为,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的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措施必须是十分严格的,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争取治本之策,扭转在人口继续增长的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
5.1 依法治理,政策扶持
  为了保护土地,管理开发矿产资源,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煤炭法》、《水土保持法》,1988年国务院制定了《土地复垦规定》。通过法规的制定,使我国初步走上了开采、治理、保护的法制轨道。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土地保护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规定,对煤矿塌陷复垦的范围和补偿标准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2 沃土保护
  可耕地的肥沃表土是劳动者几千年来精耕细作的杰作。这件作品的劳动费、成本、工时是任何一项人造物所无法比拟的。可种植表土更应珍惜和保护。矿物资源是自然界的产物,可种植表土是人类造就的唯一生命依附体。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表土层被破坏需要治理时,首先将种植层表土剥离保护起来,然后进行充填到设计位置,最终仍将原表土层覆盖到原位置,使土地恢复到破坏前的状态,有效地保护了可耕地。在我国对可种植沃土的保护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各种工程中,在因井下开采引起的下沉破坏中,可种植沃土或者被白白埋葬,或者被作其它用途,这是对沃土资源的极大浪费。我们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宁可花费可观财力,也要保护使用好可种植沃土。
5.3 土地复原
  矿产资源采出后,造成的地表下沉破坏了地面上的生态平衡,尤其是平原地区更为明显。为此我们取得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在井下采空区,进行水沙充填、矿石充填,减少地表下沉,达到土地保护的目的。但是最近一段时期,矿区为了减少成本,基本不采用这些方法。为了民族的长远大计,我们应该不惜重金,在下沉地区搬走表土层,充填非种植土壤,覆盖原来表土层,真正做到土地复原。
5.4 综合利用
  有些矿区在地面塌陷区充填矸石、粉煤灰、整平土地,用于建设工业企业、工人新村、文化场所、道路等。有的矿区利用塌陷区兴修池塘,发展水产,同时建设游乐场所。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大力推广“生物链”等生态复垦工程。对于潜水位较低、塌陷区较浅的稳定区域,采取合理布局排水系统,降低潜水位措施,构筑梯田,达到稳定耕地的目的,使单一的农业经济走向农田耕作、水产养殖、多种经营一体化的集约式发展道路。徐州矿区诧城煤矿在1995、1996两年内利用国家投资的5000万元,对煤矿塌陷区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成功,土地复垦率达到64%,为矿区综合利用,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肥城矿区开发建设以来,投资2000万元,复垦塌陷地用于生产建设1000多亩,村庄搬迁新区3000多亩,水区综合利用1000多亩,充分说明在塌陷区进行综合利用是非常有前途的。
  我们坚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土地复垦这一问题的认识会逐渐深刻,土地复垦这一宏伟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会越来越明显,这对我国的发展强大、对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作者简介:王同孝,男,1953年生,教授。原煤炭工业部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在山东矿业学院工作。曾发表《统计诊断理论与陀螺定向数据处理》等2部专著和《变形监测网的非线性二类动态优化设计》等30篇论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个。

作者单位:(山东矿业学院)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