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10月26日电】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全省集中开展严打非法违法煤矿的专项行动。
《决定》加大了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力度。根据《决定》,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一个月内发现有两处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处分;非法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县政府负责人将被撤职甚至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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