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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乌鲁木齐明起禁止原煤进城

2004/9/1 0:00:00       
    为防治冬季大气污染,改善乌鲁木齐的环境质量,9月2日起至2005年4月1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将协调各执能部门上路检查,并在主要路段设点检查过往拉运原煤的车辆以控制原煤进城。据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上路检查从9月2日上午10:30开始,到2005年4月1日结束。9月1日前完成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公安交警、执法、各区县环保局。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检查。并在进入市区的主要路段设7个检查 点控制原煤进城。同时设一个机动检查组,负责对供热站使用洁净煤、各路检点的设卡检查情况的日常巡查。
    原则上对发电厂工业用煤、煤气发生炉、水煤浆的车辆放行并发给通行证,由乌市环保局制作样本和发给相关车辆,并且一车一证,严禁出租、转让通行证的行为发生。而其他车辆作处罚后一律拉回原煤矿卸载。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分工,交警负责拦截车辆和对驾驶人员违章的处罚。执法局协助交警做好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环保局人员负责过往拉运原煤车辆登记及处罚工作。并在各路检点的显著位置设立临时工作牌,告知过往车辆相关政策和有关处罚的依据等。
    在乌鲁木齐市区主要路段设置的7个路检点的分布为:乌拉泊检查站(天山区)、西山104团检查站(沙区)、安宁渠路、迎宾路口检查站(新市区)、河滩快速路喀什东路检查站(新市区)、1号立井检查站(水区)、苇湖梁电厂检查站(水区)、东山区卡子湾检查站(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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