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有关《通知》中要求,
《通知》规定的劳动定员的确定原则为:生产工人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工艺流程、机械化强度和工作制度等,按生产环节和岗位具体配备;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通知》还要求北京市房山区、门头沟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京煤集团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将实施细则下发到煤矿企业,并报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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