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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无证非法矿井

2005/11/6 17:28:48       

    根据国务院、青海省政府《关于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及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绿草沟煤矿、鱼卡煤矿西翼1号井、2号井等无证非法矿井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后,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海西州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体制不健全、机制不顺、人员缺少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作用。但是,仍有一部分利欲熏心的人,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没有任何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煤矿。检查组向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非法开采煤矿提出整改措施:各煤矿必须按照国家财政部等三部、委、局提出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费用全部用于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改造以及安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基建矿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查通过,方可组织施工,安全设施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凡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或不具备建矿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和建设活动;生产矿井必须证照齐全,做到合法生产。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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