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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税局采取措施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

2005/11/11 8:44:1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国税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一是认真清理漏管,搞好登记管理。针对地区小煤矿企业较多,经营情况复杂且分散等特点,做好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对经营手续齐全但未办税务登记的,立即补办;对手续不完备但实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以经营负责人的个人名义,暂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即填写税务登记表,按正常经营户征管,暂不发证);对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煤矿企业,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进行征管。二是注重部门配合,加强日常管理。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建立国税、地税、工商、财政、国土、安监、煤炭、安全生产、物价等部门相配合的协作机制。要求税收管理员广泛采集涉及煤炭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立完整、准确、连续、及时的征管指标参数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减少税款流失。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规范管理。近期拟对全市煤炭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生产量、销售量及价格、盘存量、煤干石存量、非煤炭杂物存量、纳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纠正,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在煤炭行业推广应用税控装置,加强税源监控管理。

来源:国际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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