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6吨以下锅炉用煤单位,必须由十大配煤场进行配送
全市范围内将禁止销售和燃用含硫份超限煤炭及制品。这是近日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出的有关通告中作出的要求。
按照这些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禁止销售和燃用含硫份超限煤炭及制品的通告》要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禁止销售和燃用含硫份超过0.8%(不含0.8%)的煤炭及制品;辛集市、新乐市、晋州市和井陉县、平山县、矿区城区,禁止销售和燃用含硫份超过1%(不含1%)的煤炭及制品。
对于燃煤单位违反本规定,燃用煤炭及制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将由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封存或清除超限煤炭及制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单位违反本规定,销售煤炭及制品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将负责协调和组织优质低硫煤的煤源,凡6吨以下锅炉用煤单位,必须由十大配煤场进行配送,供煤合同必须由市煤管办进行确认。这十大配煤场分别是:平山双龙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市金宏远物资有限公司、市金生泰煤炭有限公司、河北大道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市瑞祥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市燃料总公司市场燃料销售公司、石家庄开发区中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利国环保洁净煤配煤有限公司、河北恒立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石家庄隆瑞经贸有限公司。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赵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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