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造成35名矿工死亡,社会影响极大的河南平顶山新生煤矿“11·11”矿难案有果,其中两名责任人任江涛、马付权,11月22日被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
2004年11月11日,河南平顶山新生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酿成死亡35人的特大事故。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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