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从榆林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采访获悉,该安委会已发文公开通报,认为府榆煤矿事故完全是人为所致,要求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通报认为府榆煤矿11月16日大面积冒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本来完全可以避免,但受利益驱使该矿与中大煤矿不顾矿工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违规开采保安煤柱造成11月26日的事故发生。
为此通报要求:一是严肃追究府榆煤矿和中大煤矿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求追究有关管理部门管理不力的责任,如有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二是要求煤炭局、国土局和榆林煤监分局要收回府榆煤矿、中大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手续。三是冻结府榆煤矿所有财产,筹集失踪人员搜救和地面受害群众生活安置的补偿费用。
据了解,11月16日12时许,府谷县新民镇府榆煤矿发生大面积冒顶,正在井下作业的9名矿工有7人安全撤出,2人至今被困井下,生还希望渺茫。截至目前该矿及相邻中大煤矿先后多次冒顶,冒顶总面积已达30多万平方米,地表塌陷导致地面40多户村民房屋安全受到影响,170多名村民被迫转移。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贺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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