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自12月1日起,对进出口煤炭安全检验监管进行重大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建立产地、口岸协调配合的出口煤炭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对出口煤炭的“前推后移”式监管。并根据出口煤炭生产加工企业遵守国家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信誉度状况进行诚信等级评估,对其生产加工的出口煤炭中雷管等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项目出具检查监管通报。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焦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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