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明年起,本市将严格执行煤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凡没有履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煤矿企业,将可能受到最高15万元的处罚。
据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贾太保介绍,
今年1至11月,全市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8起,死亡9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11起、22人。
本市将建立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从明年起,所有煤矿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现场抓安全。
监察部门将开展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的企业,除了将通报批评外,企业还将被处以3万至15万元的处罚。
贾太保表示,今后凡瞒报煤矿死亡事故的煤矿将一律被关闭,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
据悉,截止到目前,全市51个被停产整顿的小煤矿中,已有24个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被受理。
贾太保今天上午透露,停产整顿煤矿的最后整改期限是在今年年底。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将被依法关闭。
预计到年底前本市将关闭83个煤矿。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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