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过重是煤炭生产和销售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山西省物价局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曾对省内近500家煤炭产销企业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经批准、合法的收费共计92项。其中,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就达40项,属于经营性收费6项,铁路运输杂费等46项。如果加上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实际收费项目在100项以上。
征收税费的过程呈现出这样一种特征:国有煤矿的各类负担少于乡镇煤矿和集体煤矿,乡镇和集体煤矿少于个体煤矿的局面。在2002年之前煤炭行业处于低谷时期,有关部门乱收费问题有所收敛。随着煤炭行情的回暖,这种迹象又有所抬头。
在调查的40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中,涉及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有29个。一些已经废止,或者与煤炭产销企业全无瓜葛的项目仍在继续执行。例如某县综合治理办公室收取的“群防群治管理费”,某县林业局收取的森林检疫费和森林建设保护费。
除此以外,各种形式的摊派也是煤炭企业的沉重负担。摊派的内容五花八门,如调查的某煤矿,全年共计摊派30次。摊派的项目包括开业集资、修路集资款、赞助、六一捐款、会费、活动宣传费等。
熟悉煤炭行业的人士对记者说,这一轮煤价上涨,获益最大的其实并不是煤矿矿主。如果一吨煤的收益是100元,其中政府部门的税费占到20元,错综复杂的中间环节拿去了60元,真正到矿主口袋里的恐怕只剩20元。
花样百出的赋税让煤炭企业不堪重负,职能部门的乱收费让煤老板们不胜其烦,偷税漏税也由此在行业内大行其道,煤炭网站内叫卖发票的帖子时有所见。草蛇灰线,伏迹千里,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为煤炭行业的“官煤勾结”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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