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46号令,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65起,现已查处结案28起,近期举报尚未结案的37起中,其中伤亡事故举报25起,存在重大隐患违规违法生产举报12起。
按照河南省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煤炭工业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严肃查处煤矿隐瞒事故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煤安调查[2004]85号)等规定,对举报郑煤集团所属煤矿的信件,领导亲自带队,重点查处。目前,已查证核实五起伤亡事故举报,分别是登封市徐庄乡刘沟煤矿“2004.04.05”触电死亡事故,登封市白坪腾升煤矿“2005.06.28”运输伤亡事故,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煤矿“2005.07.12”运输伤亡事故,巩义市水地河煤矿“2005.07.15”冒顶伤亡事故,荥阳市原新建煤矿(已关闭)“2005.08.30”沼气燃烧伤亡事故。对上述五起伤亡事故,已按照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其余举报案件正在核查之中。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郑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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