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贾太保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北京市煤矿死亡事故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11起、22人。
据悉,北京市将建立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从2006年起,所有煤矿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现场抓安全。对不按规定办的企业,除了将通报批评外,企业还将被处以3万至15万元的处罚。今后,凡瞒报煤矿死亡事故的煤矿将一律被关闭,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
稿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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