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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防止搞形式

2005/12/13 9:06:25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天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通报了黑龙江七台河矿难。通报强调,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11月27日21时4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当时井下共有242人作业,其中,73人生还,169人死亡;事故同时造成地面2名工人死亡。通报指 

出,从抢险过程反映的情况看,初步分析该事故为煤尘爆炸事故。目前,国务院已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直接原因开展调查工作,待事故原因查明后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暂扣该矿所有证照,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逾期验收不合格将依法予以关闭。同时,七台河分公司总经理、东风煤矿矿长、党委书记已被停职检查。  

  通报强调,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并明确下井带班的职责及考核奖惩办法。不能以值班代替下井带班,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通报称,要把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要对所属煤矿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  

  通报还要求,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瓦斯治理工作,切实做好矿井通风能力、生产能力核定工作;高度重视煤矿粉尘防治,狠抓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强化煤矿安全培训;继续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完成整顿关闭目标。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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